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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社会团体,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细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11日

 
 
 

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细化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品质服务水平,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更高质量推动“五区五高”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5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化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工作机制和预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着力实现六个100%:一是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库纳入率100%;二是新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指导率100%;三是知识产权代理数量较多的机构走访率100%;四是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处理率100%;五是涉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机构的约谈率100%;六是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信息公开率10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法治意识
 
1.组织法制宣传培训。各地要将知识产权代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培训工作计划,通过培训、讲座、自学等方式,推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行业组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专利法》《商标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应用,重点加强对代理跨境电商业务及通过网络从事专利、商标代理业务机构的法制宣传和培训,树牢境外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规矩意识,形成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遵纪守法的良好局面。
2.强化重点行为监控。探索建立“触发式”监管模式,各地要按照管辖权限,对辖区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立监控追踪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涉及司法案件、人均代理量异常、被通报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执业代理师变更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对发现机构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负责人或者代理师不符合执业条件、代理师未落实签名责任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变造法律文件,以及机构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但未以代理机构名义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等弄虚作假行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敦促其限期整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3.开展专项随机抽查。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知办发〔2023〕21号)要求,做好今年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依法依规公示检查结果,及时处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有条件地方要积极探索联合司法、网信等部门,面向代理机构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执法办案,提高打击力度
4.重拳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巩固商标代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将代理抢注、囤积热词商标,代理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商标,与从事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存在勾连,在代理跨境电商业务及通过网络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假冒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接受同一商标代理中利益冲突双方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今年重点整治对象,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
5. 持续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进一步强化专利代理行为的正向主动引导,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涉嫌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机构,根据代理数量、涉及省份、持续时间等情况,由省、市两级知识产权部门进行约谈。对存在反复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专利申请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各地要充分履行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发生地属地监管职责,积极配合支持其他地区协查请求。
6.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各地要强化实施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注重以申请人为突破口,及时收集、调取代理合同、交易信息等关键证据材料,避免从事无资质代理人员通过欺骗、威胁、诱导申请人等方式转移、销毁证据。依法依规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对于发现通过租用、借用等方式利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及时将有关线索或者证据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由省知识产权局对出租、出借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实施“双处罚”。
(三)加强机制建设,提高治理效能
7. 建立健全机构执业指导机制。省知识产权局面向设立时间不足半年的专利代理机构,定期召开执业指导例会,从法律普及、政策引导、规范管理、典型案例等方面加强指导,切实提升其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系好规范执业的“第一粒扣子”。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面向新设立代理机构,采取建议、辅导、提醒、约谈等多种措施,加强分级分类指导,以年度商标代理量超过5000件、发明专利代理量超过1000件的代理机构为重点,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进一步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规范执业。
8. 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支持机制。省知识产权局聘请一批政治素质高、清正廉洁、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为全省各级知识产权代理执法办案中涉及的专业技术性问题或者疑难复杂问题,提供咨询论证和理论指导、技术支持。各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加强与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沟通交流,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9.建立健全行业信用监管机制。省知识产权局全面推进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对于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失信情形的,及时将其列入名单,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视情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和有关平台公开曝光。各地要强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因地制宜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限制细化措施,对守信主体配套给予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正向引领作用;对失信主体严格实施协同限制,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加强多元共治,提高发展质量
10.加强区域协作。认真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合作备忘录》,打破区域间行政壁垒,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区域内信息互通、经验互鉴、监管互动、评价互认,探索建立统一的长三角专利代理机构库、人员库、政策库,定期开展专利代理领域交流会商,围绕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等突出问题,建立跨省协作、执法协助、案件移送等专利代理监管协同联动机制,促进专利代理资源要素流通和融合发展。
11.强化行业自律。江苏省专利代理师协会、江苏省商标协会等行业组织要持续完善行业自律规则,严格对会员的自律管理,积极开展对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工作。组织开展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落实执业宣誓制度,培养和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服务的执业精神。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专门的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快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全省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
12.强化社会监督。依托江苏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息公示公开,指导各类创新主体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慎选、优选代理机构。各地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12315、12345、局长信箱等平台全面收集违法线索,省内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在受理、预审等环节加大核查力度,及时发现恶意注册商标、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无资质代理等问题线索,并移交有关执法部门。
13.强化机构自治。各地要督促代理机构和代理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合规报告等各类制度,促进机构合法规范经营。指导专利代理机构主动宣贯《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GB/T 34833-2017)国家标准,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体服务质量。

三、进度安排

(一)行动宣传阶段(5月)。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蓝天行动”主要内容和举报投诉电话,做好宣传引导,引导企业和权利人对整治行动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深化落实阶段(6月至10月)。各地统筹推进整治各项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组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现场检查,针对重点任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知识产权局将视情选择重点地区,对行动开展和案件查办情况进行督导。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各地于11月15日前将2023年“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和典型案例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处。省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传统媒体及新媒体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对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宣传广度和深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强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落实职责集中力量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严格依法核查上级知识产权部门转办线索,及时反馈案件线索调查处理情况,作出处罚的要第一时间向省知识产权局报送行政处罚决定书。省局将根据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视情组织督办。
(三)强化队伍建设。省知识产权局会同各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执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研修交流,不断提升监管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开展专利代理师实习、执业和专业技术知识更新系列培训以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系列培训,推动代理机构拓展多层次、多样化的高质量服务。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树立源头治理理念,多措并举引导代理机构增强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营造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创建时间:2023-05-19 15:34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细化方案的通知